本區搜索:
Yahoo!字典
打印

[中文] 中文作文 求狠批+marks(時間無多 聽日就要交啦)

中文作文 求狠批+marks(時間無多 聽日就要交啦)

面對不同意見,有人認為應據理力爭,堅守立場;有人認為應彼此包容,求同存異。上述兩種態度,哪一種較為理想?試談談你的看法。


一直以來,每個人對每樣事物都會有自己的見解,全因為每個人的性格、價值觀等都會不同,所以他們的見解也會存有差異。可能有人會認為這樣做是對的、這樣做是錯的,然而就出現了一個爭論—到底「堅定立場」理想還是「彼此包容」理想?
在討論這個話題之前,我認為必須界定所謂「據理力爭,堅定立場」和「彼此包容,求同存異」。前者是形容一些人會利用理據來支持自己的見解,而且嘗試去爭取別人的支持和堅守自己的見解;而後者是接納、包容別人的意見,而且要從意見中找出共同點,達到共識。
而我認為應該要以事件的影響性來衡量據理力爭和彼此包容何者更為理想。簡單來說,如果事件是涉及個人或公眾的利益、權利的話,我就認為「據理力爭,堅定立場」就較為重要。相反,如果只是一些很雞毛蒜皮的事情的話,我反而認為「彼此包容,求同存異」比較理想。
就以反對二十三條事件為例,香港政府在2003年的時候,打算立法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條文表明市民嚴禁做出煽動叛亂和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簡單來說,即是把市民的言論自由奪取。當然,市民立即反對政府把二十三條立法。因為香港是一個「一國兩制」的城市,市民是擁有言論自由的權利,二十三條的條文正正剝削了他們應有的權利!正因為當時市民「據理力爭」,堅守自己的立場,強烈反對二十三條立法,紛紛參與遊行。最後,令到政府受不住群眾壓力,把二十三條撤回,挽回我們言論自由的權利。
相反,如果事件的影響性是相當低的話,我們仍然「堅守立場」的話,就會被人稱為「固執」。假如,當你和朋友商討假期應到那裡玩的時候,不應該堅持自己的立場,不聽別人的建議。這樣做的話,便會傷害你和朋友之間的關係。你反而應該「包容」別人,聆聽他們的建議,然後把你倆的建議融合,變成一個可以達成共識、達致雙贏的建議。
總括而言,如果要斷定「據理力爭,堅定立場」和「彼此包容,求同存異」何者較理想的話,是取決於該事情的嚴重性、影響性。事情若果牽涉個人或大眾利益的話,就必須要據理力爭,爭取應得的權利;而若果只是一些雞毛蒜皮、容易解決的事情,就應該包容別人的意見,盡量與別人達致共識。

[ 本帖最後由 益哥 於 2011-9-18 05:23 PM 編輯 ]
   

TOP

[隱藏]
字數: 854
立場: 中間立場

內容:只有兩個例子,略顯單薄.應列舉更多的例子. 如能古今中外更佳.立場如能在第一段列明會更好
修辭,結構,字體分根據內容決定
分數: 5, 5, 6, 5 = 52

通常5*級作文1200字以上,例子則會更多(5個以上)

TOP

例子太少

TOP

我來梳理一下題目思路

堅持立場  好處 - 崛強,實現自我
                  壞處 -固執,頑固
彼此包容  好處 -共同發展,減少分歧矛盾
                  壞處 -放棄了自己部分原則或者目標

關於同存異有一句明話 - “共同点是基本的,分歧是局部的,可以求同存异 “  (周恩來)
所以,彼此包容的大前提是雙方有一個共同點,而彼此包容則是一種實現目標的過程
堅持立場  跟 彼此包容  沒有好壞之分,也沒有對與錯,只有適不適合。所以這個也沒有一個非常明確的正反兩面。

TOP

還有一個思維誤區
就是把 - 求異寫成了屈服與妥協,或者把堅持寫成了抗拒。

樓主的”簡單來說,如果事件是涉及個人或公眾的利益、權利的話,我就認為「據理力爭,堅定立場」就較為重要。相反,如果只是一些很雞毛蒜皮的事情的話,我反而認為「彼此包容,求同存異」比較理想。“ 這個中心觀點反而不太對。

因為這跟是否大事與否也沒關聯。比如說,一國兩制又或者民族間和諧共處算不算求同存異?
又或者説某人在法庭上為自己抗辯,這算不算據理力爭?

[ 本帖最後由 lailaiwing 於 2011-9-18 07:39 PM 編輯 ]

TOP

例子太少而且不足以支持論點,而且闡釋篇幅過長。導致例子太少的原因可能是立場為中立。
中立需要兩邊各舉例子。如果兩邊各舉一例子,則形成你的情況
例子太少,理據不足。如果兩邊各舉二例子,則容易形成字數太多,
容易出現論點混亂的情況。
一般的議論文結構大致如下

第一段:論點 + (你中意開下一段都冇問題)闡釋/  略提不同意/同意的原因
第二,三,四段:論據+論證(要有自己的意見,論據需要化用)
第五段:駁論
第六段:結論

論據最好有史例/引經據典  +事例
設例可免則免
能力高可試下演繹同歸納。

順帶一提,每段第一句最好是該段的主旨,句子不需要長,握要即可。

[ 本帖最後由 petertsoi 於 2011-9-18 08:48 PM 編輯 ]

TOP

重要聲明:小卒資訊論壇 是一個公開的學術交流及分享平台。 論壇內所有檔案及內容 都只可作學術交流之用,絕不能用商業用途。 所有會員均須對自己所發表的言論而引起的法律責任負責(包括上傳檔案或連結), 本壇並不擔保該等資料之準確性及可靠性,且概不會就因有關資料之任何不確或遺漏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或 損害承擔任何責任(不論是否與侵權行為、訂立契約或其他方面有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