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大家認為民主黨受款侍可否捐錢了事?
[打印本頁]
作者:
stpeter
時間:
2013-8-25 10:54 AM
標題:
大家認為民主黨受款侍可否捐錢了事?
他們受款待後,認為被揭發後,捐錢可以了事,但同一邏輯,有人打劫了富人后,被揭發后,他把所劫財物救濟窮人,是否可以單純地了事,不需要負上打劫的刑責?
[
本帖最後由 stpeter 於 2013-8-25 11:11 AM 編輯
]
作者:
天與地
時間:
2013-8-25 01:49 PM
你慨念錯了 你以無犯罪的事與刑事犯罪作比較是不可...兩事性質差太遠
個人認為參加了是次款侍的議員都不當 包括 民建聯及民主黨的議員
作者:
stpeter
時間:
2013-8-26 08:01 PM
不法受款待==貪污==非法
作者:
天與地
時間:
2013-8-27 09:19 PM
引用:
原帖由
stpeter
於 2013-8-26 08:01 PM 發表
不法受款待==貪污==非法
你應該冇睇新聞
作者:
blairgg
時間:
2013-8-28 01:16 PM
其實冇咩大不了
作者:
chiuandy123
時間:
2013-8-31 09:37 PM
引用:
原帖由
天與地
於 2013-8-27 09:19 PM 發表
你應該冇睇新聞
樓上真係冇睇新聞
作者:
KowloonHongKong
時間:
2013-9-1 02:52 PM
我覺得可以
歡迎光臨 小卒資訊論壇 (http://lsforum.net/board/)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