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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011-9-18 08:36 PM (第 457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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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子太少而且不足以支持論點,而且闡釋篇幅過長。導致例子太少的原因可能是立場為中立。
中立需要兩邊各舉例子。如果兩邊各舉一例子,則形成你的情況
例子太少,理據不足。如果兩邊各舉二例子,則容易形成字數太多,
容易出現論點混亂的情況。
一般的議論文結構大致如下
第一段:論點 + (你中意開下一段都冇問題)闡釋/ 略提不同意/同意的原因
第二,三,四段:論據+論證(要有自己的意見,論據需要化用)
第五段:駁論
第六段:結論
論據最好有史例/引經據典 +事例
設例可免則免
能力高可試下演繹同歸納。
順帶一提,每段第一句最好是該段的主旨,句子不需要長,握要即可。
[ 本帖最後由 petertsoi 於 2011-9-18 08:48 PM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