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Royal-MathsKit 於 2007-6-9 12:03 AM 發表
大量濫發文章、回覆 ... 其實大量 = 幾多![]()
原帖由 jacky0620 於 2007-6-9 12:36 AM 發表
IN FACT,all rules should be known before,maybe except <二>
also,from
<二> 不得在本論壇上載任何侵權的檔案及軟件。同時,由於本論壇跟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達成協議,不得在論壇上載任何歷屆 ...
原帖由 Royal-MathsKit 於 2007-6-9 00:42 發表
hihihellohello Maths勁到痴線架
原帖由 jacky0620 於 2007-6-9 12:56 AM 發表
你有誤導性
![]()
~~~
係喎...如果係link of果d files可放嗎?
原帖由 jacky0620 於 2007-6-9 12:56 AM 發表
你有誤導性
![]()
~~~
係喎...如果係link of果d files可放嗎?
原帖由 abcdabcd 於 2007-6-9 01:04 AM 發表
咁會唔會你都誤會咗hihi呢?
佢真係
- 有心揶揄版主
- 呃post
- 刻意宣傳宗教
etc. ?
原帖由 復仇之魂 於 2007-6-9 01:44 AM 發表
關於壇規<一> 不得發布任何色情言論,......
這是否代表那些18+的笑話也不得再發布 ?
(例如:你打算還瞞我多?
原帖由 復仇之魂 於 2007-6-9 02:30 AM 發表
thank you.
還有一問,連續回覆會不會觸犯壇規<四> 或其他壇規? (影響論壇運作?)
原帖由 hello1686hk 於 2007-6-9 02:09 PM 發表
十二> 請會員不得不當地使用積分要求看帖功能
何謂不當?
原帖由 kaiyihk 於 2007-6-9 02:10 PM 發表
是不必要的hide功能吧
原帖由 hello1686hk 於 2007-6-9 02:15 PM 發表
那什麼叫做不必要啊?
我覺得這份壇規還有相當多的<走盞>位
應該把這些模糊的字眼介定清楚
否則日後依然會有機會發生事端啊
原帖由 hello1686hk 於 2007-6-9 02:15 PM 發表
那什麼叫做不必要啊?
我覺得這份壇規還有相當多的<走盞>位
應該把這些模糊的字眼介定清楚
否則日後依然會有機會發生事端啊
原帖由 kaiyihk 於 2007-6-9 02:18 PM 發表
即係咁
好似有d會員唔想俾d低分既會員睇到佢地講乜
就set到個分500以上先睇到
原帖由 hello1686hk 於 2007-6-9 02:20 PM 發表
壇規說的是<不得不當地使用hide功能>
不是<不准使用hide功能>
什麼情況下叫<恰當的使用hide功能>呢?
<二> 不得在本論壇上載任何侵權的檔案及軟件
但我們必須確保論壇內沒有存放任何侵權檔案
<三> 不得進行未經授權的商業活動及任何種類的宣傳活動,包括任何廣告及補習宣傳。
嚴禁發表文章留言含有色情、宗教、迷信等或有關網站之連接。
原帖由 7s711 於 2007-6-9 02:26 PM 發表
就以會考區為例, 功能 係avoid 拎左個files 即走
咁就算恰當用
原帖由 hello1686hk 於 2007-6-9 02:41 PM 發表
壇主說的是<積分hide>
不是<回覆hide>
也許是我誤導了你=-="
若壇主意思真的如此
那就應該把這些清清楚楚的寫進壇規
反正壇主的意思也是減少爭執
原帖由 7s711 於 2007-6-9 02:47 PM 發表
會考區都可以積分hide的
第3那個應該不是commercial activities
原帖由 abcdabcd 於 2007-6-9 02:55 PM 發表
就係呢點.
我只係覺得, h君最多都係堅持立場.
並沒有渲染成分.
如果佢要渲染, 大可以詳詳細細將, e.g.
救恩論, 三一神論, 末世論等, 或者開post呼召等.
如今佢都冇咁做過.
所以我覺得佢冇因此而違反版規 ...
原帖由 hello1686hk 於 2007-6-9 02:38 PM 發表
上載應是指上載檔案至論壇server吧
在其他地方上載然後到論壇發佈有否違反這項?
若論壇真想杜絕有關版權的問題
應把<上載侵權檔案>改成<發布侵權檔案>
在搵工板內的所有post均屬招聘類
招聘亦可算成商業活動
搵工板是否應整個刪除?
這條意思是否要將基督教,佛教等字眼一概從論壇趕絕?
若是如此, 那我這篇留言已屬違反壇規
若這條壇規想要的只是不希望h君的事重演
那大可寫成: 嚴禁發表任何渲染色情及宗教的文章或留言
這樣既可保留論壇自由的風氣
也可保持論壇宗教中立
最後是剛提到的<不得不當地使用積分要求看帖功能>
需界訂什麼情況下叫<恰當地使用>
什麼叫<不當地使用>
原帖由 STEVEGARY 於 2007-6-9 06:55 PM 發表
我想問係咪唔諗住ban求檔(公開, pm不計)?
原帖由 abcdabcd 於 2007-6-10 03:07 PM 發表
請問......點先唔算渲染呢?
原帖由 STEVEGARY 於 2007-6-10 06:27 PM 發表
剛巧又到問題
"THX"算不算是無意義呢?
某些條例還是加例子好
原帖由 abcdabcd 於 2007-6-10 07:32 PM 發表
人地嘅提問已經被立刻回應了的說.
而的果個, 似乎遙遙無期.
原帖由 abcdabcd 於 2007-6-9 10:39 PM 發表
請問咩叫渲染?
如果咁嘅意思係指一d宗教色彩都唔可以,
我諗個壇規不如清楚列明: 禁上一切咩咩咩仲好.
原帖由 abcdabcd 於 2007-6-11 09:05 PM 發表
咁, 可以點表達/堅持自己的立場?
原帖由 ctb969 於 2007-6-16 02:44 PM 發表
<五> 嚴禁發表文章留言含有色情、宗教、迷信等或有關網站之連接。
咁係唔係唔可以討論CE Religious Studies/CE 佛學?
原帖由 October3rd 於 2008-5-29 10:30 PM 發表
如果係gum, 呢個麻煩你la:
http://lsforum.net/board/viewthread.php?tid=63670&highlight=
如有得罪, 請見諒![]()
原帖由 October3rd 於 2008-5-29 10:35 PM 發表
係wo, 記得今朝ge約會
(你叫埋香港小子吧!)
btw, 就此(帖)stop了, 呢個帖始終都ng係吹水用,
ng好令版主難做la
版主: 如果有需要, 可以稍後delete此帖, 打擾了, sorry![]()
原帖由 kungbernard 於 2007-6-8 11:59 PM 發表
由於最近論壇發生不少會員對管理人員不滿,及不清楚壇規的問題,現在重新公佈修正後的壇規,希望各會員能遵守。
另外,對於較早前某會員以公投決定去留,是因為論壇很多會員未清楚壇規,為了公平起見才開恩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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